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注册在沈阳,是抚顺一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两家公司的法人和总经理是同一个人,新到任的总经理没有经过职工大会和工会等合法程序,将沈阳公司的全部办公用品强制搬迁到抚顺,将不同意地点变更的人员以搬迁时面谈不合格为由强制毫无道理,拖垮人为目的的培训,我们不接受他的培训,要求他们依照劳动法补偿(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和沈阳公司签的,地点写的都是沈阳),事情刚发生几天,沈阳公司未注销。
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做维护我们的权益,得到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