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您好:2011年8月5日,我有个朋友向农业银行底下的一个元丰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下岗人员再就业无息贷款四万元,让我做的保证人,我就用自己的工资卡担保了,为期二年,但是快到期了(也就是2013年8月5日到期),他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而且夫妻已经假离婚,把债务全都转到男方名下,在这两年间,他把他原有的店面转到别人名下,然后转移了他的所有财产,还有他的房子也故意转租给别人,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能申请让贷款人还款?或者说贷款人不还了,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贷款人跑了,款会让我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