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爱人投保的一份人身重大疾病保险,在去年失效!去办理复效之前我仔细看了保单!上面有保费垫交功能,但是在是与否之间都么有勾选!我在柜台要求办理垫交,因为没有180天的观察期,我觉得合适!但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拒绝了我!说没有勾选是我得责任1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