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去年离婚,因当时共同住房有贷款无力还清,民政局不给办理,法院也只给办了个同意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内容中未提及共同住房的分割。
但我俩签订了明确的住房分割协议(未公证仅有双方签字和手印),想知道这种情况能否持民事调解书和分割协议直接到房产局按离婚析产办理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