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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三个月工资已付但提出赔偿,原因是未提前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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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6565什么是编号?

未签合同三个月工资已付但提出赔偿,原因是未提前告之

律师,你好:今有一事咨询,请求解答。律师,你好:今有一事咨询,请求解答具体如下:老板在2013年3月15日和一厨师口头答应让他来公司做饭。

未签合同。未签合同当时公司正在筹建审领营业执照。未签合同当时公司正在筹建审领营业执照5月13日公司领到营业执照。

由于口味不合。由于口味不合6月13日通知该厨师不用上班了。由于口味不合6月13日通知该厨师不用上班了并支付工资。

现在该厨师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要求赔偿,2个月的双倍工资,3个月的养老保险,及因为没事先通知他,要支付1个月的工资。

不知他的这些赔偿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处理?谢谢指教。

咨询者:fa488778江苏
[咨询时间:2013-07-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戴雅静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328191215
积分:11660
]
回答时间:2013-07-11 21:19
戴雅静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答辩处理。
刘学能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815421198
积分:6821
]
回答时间:2013-07-12 09:59
刘学能
好,可以委托律师答辩处理。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3-07-12 10:52
陈志恒
加你委托律师处理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6
]
回答时间:2013-07-12 19:18
刘建平
从公司成立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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