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给别的公司开的发票,因某些原因要退回重开,发票用快递寄过来的,是我签收的快递,并将快递给了我们部门经理,结果发票找不到了,经理就说他没有收到快递,我没有把快递给他,发票要交17%的税,在这事之前我已经提交辞职报告,因此现在我已经离职,但是工资还没给,本来说这个月29号给工资,但是现在又告诉我工资没有了,用来赔税了,我该怎么办?刚刚毕业,什么都不懂,希望快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