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我合开公司(5个人),我担任法人代表,后由于亏损,各个股东要求退股,于是我便写了同意退股的字据,但股权却没有定下来给谁!现在另外几人也都如此方式退股了!!我都给他们写了退股金欠款条,现在一个退股股东告上法庭要我还钱,请问这样的案件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