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刚办理了北京工作居住证,申请的程序为正常的申请程序,申请材料也都真实有效,在北京人事局网站查询已批准可以取证,区分局却通知说我单位有央企成分被撤销。
单位为中国房地产协会投资的公司,单位章程上写的是社会团体。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