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10年5月份我曾经被朋友欺骗参与了赌博,期间输了10万元钱,但是我没有拿到对方一分钱的现金,全是用抵充物即纸牌来代替现金参赌。
并且于当时给对方写下借条,时隔至今2013年6月,对方来问我讨债,请问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此钱对方凭借借条可以起诉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