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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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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4408什么是编号?

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劳动合同

我是2008年1月进入这家单位工作,至今单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期间单位于2012年3月更换了总经理,但是单位全体员工没有变动。

2013年6月底总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和我说需要裁掉我,并且是立刻执行。

注(自从更换了总经理之后单位就陆陆续续的洗牌把老员工给替换掉,前面的他们都没有和单位签订合同)

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补充说明:
请问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 是一个月的双倍还是自发生实际劳动关系日开始算起?
咨询者:th329710...江苏
[咨询时间:2013-07-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8
]
回答时间:2013-07-02 22:18
刘建平
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刘学能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815421198
积分:6821
]
回答时间:2013-07-03 14:12
刘学能
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戴雅静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328191215
积分:11660
]
回答时间:2013-07-03 21:51
戴雅静
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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