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喝醉酒后闹事,当事人并没有参与,不过因为他们几个是一起的而且没有劝阻,然后在看守所关了37天后释放。
现在突然说检察院起诉,又要在看守所呆上十几天,我想问这个流程对么,还有这事不通知家里面么?好像在看守所里面可以自己掏钱买饭,那么钱怎么给他打卡里呢,都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探视呢?谢谢!!
对了,他们一起的有两个好像够上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