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恶性给予 子女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11933什么是编号?

恶性给予 子女

对方和我们家借钱说投资超市 借条有写明用途 借钱的是他爸 但是超市是他子女的名义办的 这种情况下 我可以起诉他们父子俩么 说白了 就是他爸借钱 然后给孩子投资 然后 不还我钱 借条上用途 能说明钱的去向么 用途是否可以当证据 是否可以起诉 超市 它本身没钱 已经把钱都给予子女了 是否可以要求超市还钱。

咨询者:fa481839辽宁
[咨询时间:2013-06-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5998252872
积分:4588
]
回答时间:2013-06-23 22:03
张俊杰
可以来电详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