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涉外财产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10074什么是编号?

涉外财产

男方是新加坡人,女方是大连人,2002年在大连注册结婚,今年2人共同买了在大连的房子,产权证是2个人的名字。

男方在新加坡有3个孩子,请问男方去世后,房产归女方个人还是男方的子女也有份额?如果归女方个人需要男方写遗嘱公证吗?

咨询者:fa479065辽宁
[咨询时间:2013-06-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源朝君律师
[地区:辽宁-阜新市
手机:15141825567
积分:6203
]
回答时间:2013-06-16 15:02
源朝君
没有遗嘱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