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案件,被办案单位定性职务侵占,在看守所呆了29天因身体疾病需要手术取保。
现在已经做完一个手术,还有一个手术需要做,将医院病历和结论送往办案单位。
在此期间检察院未予批捕退卷给办案单位,现在办案单位说要看看本人状态如何,让去办案单位,想问是单纯的看看本人状态,还是想要收监,不让做另外一个手术?取保候审后没有触犯任何取保要求,会无故被中断收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