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如何追究法律责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事件经过如下:
民营企业的员工,日常业务往来中数次受贿,共约计12万,自感不妥,主动退还遭拒,又出于为对方考虑没有上缴,案发后配合调查,全额上缴赃款。
具体疑问如下:
1、具体量刑如何?
2、主动退还遭拒,又出于为对方考虑很难上缴,此类情况作为接受钱款方,又该如何处理?
3、如果是平时赠送钱款,但未说明具体求办事项,是否属于受贿所得?
4、在两单位业务往来中,提醒对方单位争取它因自身疏忽而遗漏的应得部分,事后接受对方的“感谢费”,是否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