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前有一所房子,是父母给我买的,在我的名下。
但我一直没有管理过房子,租金什么都是父母在收。
现在我要离婚,老公说他对婚后房租也有一半,要分。
我和他说,这房子虽然是我的,但父母说要他们过逝后房屋才真正归我,房租什么的我没收过。
我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老公的请由。我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老公的请由请问父母给我买的房屋算附条件的赠与吗。
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让老公的请求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