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好一套房子,已交定金5万元,并于3月初已全款支付,由于各种理由开发商目前尚未与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经我在天津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得知,我所购入的那栋楼,开发商基本上都已经抵押出去了,属于不可销售的商品房。
据我所知,有不少买该房的业主就是签了合同的,开发商以办理房产登记为由拒不给业主合同。
我想请教一下,该合同是否有可能是假合同?我现在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么办?是否继续签这种有可能是假合同的合同?我是否有权利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一定的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