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途违约要求乙方退租时,甲方赔偿乙方两个月房租费。
而如果乙方中途违约要求退租时,甲方除了不退还押金(押金是两个月的),还要乙方另赔偿甲方两个月租金。
(总共就等于四个月房租了)。(总共就等于四个月房租了)这样是不是霸王条款?签了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