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 月刚刚在小商品批发市场转让过来一个门面,转店的时候转让费还有剩余房租一次交清给原店主,后来我要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办了,我说过叫他注销掉,然后我来办,他不同意,说他有一年的使用权?真叫我头疼,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是我自己疏忽大意,他钻了空子,还是有什么办法叫他可以去注销,他涉及侵权吗?希望懂法的相关人士能帮忙,办不了证没有办法营业,,真的急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