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甲公司、乙公司、丙、丁共同为a公司贷款做担保,其中丙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丁为夫妻关系。
贷款到期后,a公司没有还款,在银行催促下,甲公司代为偿还了贷款及利息,甲公司还款第二日乙公司给银行发函,声明因a公司已停产,无偿还能力,不再为a公司做担保。
请问,甲公司可以起诉要求a公司返还甲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及利息,并要求乙、丙、丁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吗??乙丙丁对应承担责任的部分均摊,丙丁作为夫妻,应共同承担该部分的一半还是应各自承担三分之一???(担保人之间没有内部约定保证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