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去年和一家大型公司签订了店铺租赁协议,因为客流量少,三个月没交营也没交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现甲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退场,还要求交下所欠费用,现在我店不要了,保证金也不用了,请问还要交所欠费用吗?所欠费用跟保证金金额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