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替不在国内的妈妈分期买了套房子,当时售楼员承诺一切贷款手续会帮我办理,结果因材料不合格贷款没办下来。
契税和维修基金已经交了,开发商要求我付全款我付不了,合同上写着半年内没交房可以退房,当时卖我房子的售楼员找不到了,开发商明知道我妈妈不在国内要求我妈妈本人回来签字才给退我该怎么办,买房的时候都是我签的字,合同上写的2012年10月低交房现在还没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