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借给甲方五万元人民币,有甲方的签名
但是我不认识甲方,钱是通过乙方给甲方的,由乙方作为担保且有乙方的签名。
现在钱已到期,因本人不认识甲方只能给乙方要钱,经多次催还,已承认欠款,但迟迟不给。
请问可以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