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议你找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现单位要将除政府拓路之外的安置本单位职工开店的门面房卖给当地有权威人士开发,说是建设成移民小区,但当地政府不参与此事。
在这之前所卖出的本单位的房地均已被修建好后出售与社会人。
现在,单位又要将剩余的最后房产(除集镇建设所占用的拓路部分)全部卖掉,作为该单位的职工,我们的安置问题该怎么办?我们的社会容身之处又在哪儿?我们想买下本就安置‘解决我们再就业的房产,为什么我们就卖不来呢?农民尚且有土地得以生存,我们的栖身之所在哪里?请问侓师先生们,我们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