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量刑 > 

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有没有执行时间限制?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9395什么是编号?

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有没有执行时间限制?

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有没有执行时间限制?

咨询者:fa127237湖南
[咨询时间:2010-07-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7-28 17:12
殷国丰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殷国丰律师于 2010-07-28 17:1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郑艳丽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273857
积分:314
]
回答时间:2010-07-28 17:48
郑艳丽
现行的民诉法规定,法院受理后6个月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你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