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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众斗殴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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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979什么是编号?

关于聚众斗殴的若干问题

孙某伙同人来网吧闹事,原因是不发“公卡”给他们上网。孙某等人便喊人来围殴网吧员工4人及来劝架的2人。6人不同程度刀伤,经公安法医鉴定为1人轻微伤,3人轻伤,2人重伤。对方总计有12人,构成刑事拘捕的8人,其余人拘留一个月后释放,原因不明。

请问:1.因为当时场面混乱,分不清谁伤了谁。在这种情况下:

a、这8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b、刑附民的诉讼里,每个人都必须写一份诉状吗?还是所有被害人联名写一个诉状?如果分开写诉状,每一个原告都可以把对方8人列为被告吗?被告将如何分担赔偿金?

2.如果被害人里一重伤人员a能认清是谁“重”伤他、或者说公安干警通过首问后明确了是谁“重伤”了a,在这种情况下:a还能把其他8位犯罪嫌疑人列为被告吗?孙某虽然没伤a,但事端由他而起,是他喊人来的。而起其他的犯罪嫌疑人也对a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殴打。

3.此案中,被害人提出的精神抚慰金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4.此案事发地点在网吧门外,4位网吧员工有3人是上班期间,此案和网吧法人有和关联?

5.此案中有一轻微伤被害人,这个人能不能以单纯民事诉讼的方式向这8位犯罪嫌疑人提出相关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

咨询者:fa126884云南
[咨询时间:201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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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7-25 22:55
杨汉卿
问题多,复杂,建议您与律师面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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