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物业费一次收取两年??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8858什么是编号?

物业费一次收取两年??

在入户通知书、业主须知、和前期物业委托合同中,已经写明物业费首次收取时,一次收取2年物业费,是否合理??

补充说明:
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不合理但也不违法对吗?
咨询者:kyshiba辽宁
[咨询时间:2010-07-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7-23 17:51
席公民
不合理!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24 17:01
郭军
你好!

不合理,没有法律依据。
唐宇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04901078
积分:72
]
回答时间:2010-07-26 09:35
唐宇
不合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