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这样做法院符合法律程序吗?急 急 急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8808什么是编号?

这样做法院符合法律程序吗?急 急 急

和妻子结婚七年,她的户口在内蒙锡林浩特,我的在山西大同,结婚证也是在内蒙领的,但 结婚以来妻子一直随我住在山西,今年七月她回内蒙起诉了我,要和我离婚。

咨询过好多律师都说对方法院没管辖权,我也向对方法院邮寄了管辖异议申请书,但迟迟得不到答复,马上就要开庭了,对方法院这么做符合法律程序吗?我有权利不出庭吗?

咨询者:fa125770山西
[咨询时间:2010-07-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晓雨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0
积分:466
]
回答时间:2010-07-22 20:35
王晓雨
对方法院应当对你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作出裁定,按照裁定确定管辖权,你可以对这个裁定提起上诉。
如果裁定内蒙有管辖权,你应当去参加诉讼。

晓雨律师
QQ:970836185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