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起诉你认为房屋是租给你的,他的证据是不充分的,你可以提出反诉要求认定房屋是卖给你的,法院最后会把房屋判给你的。
2007年朋友的房子对外出售45万,我看中了,但是当时没有那么多钱。
就先给了10万元(没有收据),随后搬了进去。就先给了10万元(没有收据),随后搬了进去2011年又给了20万元,2012年朋友以孩子出国为由让我帮他贷款,我通过贷款又给了15万,之后办理了过户手续。
从2007-2012年居住期间所以费用都是我承担的。从2007-2012年居住期间所以费用都是我承担的由于房子升值朋友起诉我说房子是租给我住的,房租5年30万,贷款的15万是借的,法院会怎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