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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稀土与企业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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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6024什么是编号?

关于稀土与企业合作事宜

如甲方拥有土地a三十年的使用权,土地a范围内,拥有一定储蓄量的稀土资源,甲方能否有权利就此资源与拥有合法稀土开采的企业合作。

如有,合作方式有几种?希望相关律师能给予一定的帮助。

谢谢。

咨询者:fa454639广东
[咨询时间:2013-04-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04-25 20:56
李翠英
三十年的使用权是什么使用权,如果是耕地的使用权,甲方是无权单独与企业合作的。
赵鹏律师
[地区:广东-中山市
手机:13823933749
积分:328
]
回答时间:2013-04-26 15:02
赵鹏
不能,因稀土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无权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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