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套老房子,父母离婚时在民政局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一条是把老房子归属于我,我想问下,这份在民政局签的协议有效吗?如若我爸反悔是否还能要回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碰到老房子拆迁,而我爸又在婚了,女的带了个小孩,我是不是还要跟这个小孩平分我爸的那份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