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今年年初开学时,因为年前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被老师要求退学,并且扣留了弟弟的教科书,我爸妈让弟弟出去工作了一个礼拜,弟弟太小吃不了苦又回家了,然后我爸妈就想让弟弟重回学校读书,并多方和弟弟的班主任和校长干涉,都遭到拒绝,请问律师,校方有权利拒绝弟弟再接受教育的的权利吗,我家是河北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