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宁夏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再婚丈夫去世后,我们共同房产继承的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84463什么是编号?

再婚丈夫去世后,我们共同房产继承的问题

我和现在老公都是再婚的,他比我大12岁,我们婚后先后购置了两处房产,其中一处是以我们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的,一处是以我个人名义购买的,我很担心如果我老公去世后,他的家人包括他的女儿会来跟我争这两处房产,为了保护我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受到伤害,想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我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避免他们跟我争财产呢。

咨询者:fa452281宁夏
[咨询时间:2013-04-1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吕伟国律师
[地区:宁夏-中卫市
手机:13739562040
积分:3632
]
回答时间:2013-04-24 09:22
吕伟国
你老公的父母及女儿有权与你共同继承你老公的遗产(相当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