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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前两天提出离职之后的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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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4363什么是编号?

合同期满前两天提出离职之后的如何保障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合同是2013年3月31号到期,我在2013年3月29号提出离职,老板让我再呆一个月,我选择待到4月19号止,请问,在4月1号到4月19号期间的工作期限是按着原合同条款有效么?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希望律师老师给我一个答复!!谢谢您的帮助。

咨询者:fa452118上海
[咨询时间:2013-04-1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孟凡永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8068724136
积分:106
]
回答时间:2013-04-19 11:40
孟凡永
你的合同到4月19号终止,因为你合同到期之后,又通过协议形式和老板续签到2013年4月19日,合同有效期也就是到4月19日,到期解除后,单位应对你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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