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3月份在东丽区我爱我家提供的信息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说是48万买的,我们79万成交,需要交差额*5.65%的税,但是在办理过户时发现房主以前是赠与购得的,所以我们需要交纳全额差额增值税,造成我们3万多经济损失,我想了解我爱我家是否有信息提供不真实准确的责任,房主有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