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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不给工人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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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3192什么是编号?

企业破产不给工人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

各位老师好:

我是一个原地方国营的合同制员工,2003年企业经营不善,被民营企业接管,但公司名称仍然继续保留。

但是现在企业正在办理破产手续,所在企业老板以公司负债等借口,不给工人按照每满一年工龄计发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请教高人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如何办理?

咨询者:fa450349山东
[咨询时间:2013-04-1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4-21 17:10
刘子若
不合法,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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