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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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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29什么是编号?

人身伤害

大学生在校期间被同学用刀砍伤,头部受伤,缝了8针,没有伤到颅骨。

案发大概过程:我方在宿舍搞圣诞聚会,我方的同学喝了点啤酒之后在楼甬道里抽烟,并没有闹事;对方的同学说我方同学丢酒瓶砸到他们的脚,于是从宿舍提着刀出来,与我方发生争执,立马用刀砍人。当时是深夜,楼道黑暗,不知道他们带了刀,以致被砍伤。

我方应付哪些责任,对方应付哪些责任,校方又该付哪些责任?

请您律师赐教,本人将不胜感激!拜托了!!谢谢!!!

咨询者:谢辉广东
[咨询时间:2008-12-3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谢灿荣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902840371
积分:4346
]
回答时间:2008-12-30 13:56
谢灿荣
此事应当报案,由警方立案后查明事实,对方是否需负刑事责任,各方该负什么责任,由公安机关根据查明的事实确定.当然,你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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