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1年6月—2005年12月,共购买三处穴位,并与湖南省汩罗市千秋福园有限公司签有穴位永久使用权,合同全名为《汩罗市千秋福园穴位永久使用权购置合同书》。
现想出售此墓,能否转让。现想出售此墓,能否转让转让需要办理什么程序?
注:现今此公司已经拍卖,合同是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