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行政复议 > 

开报废车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80963什么是编号?

开报废车

2010年1月在成都金泉路开轿车被执勤民警挡获,并开车辆暂扣单,没开处罚通知书。

此车不是我的,临时借用。此车不是我的,临时借用2011年通过驾照年审,2012年至2013年驾照又通过年审,今年去年审说2010年有个交通违法没处理,也就是以上说的事。

交警调查说此车是报废车。交警调查说此车是报废车应按驾驶报废车处罚,吊销驾照。

而我去年包了一个出租车开,吊销驾照我肯定无法承受。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事。

咨询者:fa446969四川
[咨询时间:2013-04-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4-03 07:59
魏国鹏
交警因为驾驶报废车辆对你进行吊销驾照的处罚过重,你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有权撤销对你的处罚决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等待您来解决的问题

律师在线咨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