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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挪用资金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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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0740什么是编号?

村书记挪用资金30万

山东烟台莱山经济开发区黄家疃村书记黄世勇,于2008年5月挪用本单位集体资金3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请问王律师;1.在法律上该怎样认定?2。请问王律师;1.在法律上该怎样认定?2因为30万挪用款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处的,现在只对其撤除书记及留党查看一年处分,不知我们该如何行使法律尊严。

咨询者:fa446612北京
[咨询时间:2013-04-0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4-01 19:24
李建成
立即报警或投诉,司法机关处理。
李建成律师于 2013-04-01 19:2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4-01 20:19
牛国荣
可以要求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程序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3-04-01 21:15
殷国丰
涉嫌挪用资金罪,可报警!
殷国丰律师于 2013-04-01 21:1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4-01 22:27
刘子若
涉嫌挪用资金罪,报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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