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出3%的部分,你不用再补交房款。原购协议应当有效。你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履行认购协议。
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我交了全部房款,开发商给我签了一份楼房认购协议,(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本认购协议同时失效)协议规定建筑面积97平方米,竣工交房标准以市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为准,现楼房已封顶,有关部门并没验收,开发商通知我们说楼房盖大了,建筑面积变为105.31平方米,让我补交多出的8.31平方米的房款,然后,再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产证时,按这个面积确定,请问,原购协议有效吗?超出3%的部分,不用再补交吗?是否和开发商按建筑面积105.31平方米再签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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