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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人和单位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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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8331什么是编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人和单位之间的关系

1,借款用于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吸存,能否减轻个人罪行

2,借条是公司出面,盖公章,是否算法人个人行为。

咨询者:fa442663浙江
[咨询时间:2013-03-2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3-20 14:33
赵井燕
1 属于;根据情节量刑;2 不属于。
李超辉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306455088
积分:1297
]
回答时间:2013-03-20 14:53
李超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3-03-21 06:35
吴健弘
需要根据案情和证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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