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起诉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或者要求开发商退房、赔偿你的损失。
律师您好!我是2008年买的职工建房(我不是这的职工)当时交了首付说要按揭,但是没有房证办不了,开发商说快办好了,说房证下来你在贷,没下来之前先让我住,说我从银行贷每个月不是还得给银行利息吗,这样你给我就行,等房证下来在贷。
当时也不懂就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当时也不懂就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后来一想,这都五年了都没下房证,我得给开发商这五年的利,大约五万。
这不等于租我的房吗,然后房证下来我在重新到银行贷款。
请问我怎么能用法律武器保护我自己,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合同吗?如果可以因该怎么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