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的,我爷爷奶奶过世,房子是99年购买的公房,我爸当时出了一部分钱,爷爷奶奶出一部分钱,但是我爸名字没写在房产证上,现在爷爷奶奶都过世了,我爷爷奶奶共有5个子女,如果要打官司,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现在房子里面只有我一家3口的户口,我家也没其他房产,现在房子也只有50平米左右的面积,是否会强制卖房?我家也没钱,如果打官司我家最好是维持现状,我们也不会卖房子,能否就这样一直住下去而不用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