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已10年了,合同到8月14号。
公司将要搬迁到其他城市,从7月12号开始无限期放假。
老板说如果愿意协商解除合同的可以按一年一个月赔偿。
如果不愿意可以签无固定合同但是会一直放假。如果不愿意可以签无固定合同但是会一直放假工资第一个月按全薪第2个月按960的百分之八十,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