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的签署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77632什么是编号?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的签署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按照每年工龄一个月工资来进行赔偿。但是强制要求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不签就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保密协议上面规定在未来两年内本人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客人名单,技术包裹,项目秘密等,但是并没有针对此保密协议进行赔偿,也没有规定不可以到同行业工作。

公司之后跟客户宣传本人在两年内不得做原公司客人的生意,由于我们这个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同行都知道这些客人的信息,在行业内都不是秘密,请问公司的做法这是合理的吗?

假如我想继续同这些客人做生意,会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产生?

咨询者:fa441550广东
[咨询时间:2013-03-1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3-17 07:28
魏国鹏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你继续做生意不会产生法律的问题。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03-17 08:15
李翠英
属于违法辞退的,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而非是一年一个月,建议保存被辞退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3-17 15:26
杨艳国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
王金龙律师
[地区:江西-景德镇市
手机:15079850878
积分:1428
]
回答时间:2013-03-18 19:54
王金龙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