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我公司有一员工未婚先孕,因身體因素醫生要求休息,現已懷孕2個月,但是未曾書面向單位提出請假,也未提供請假單和病假單,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工作,請問,像这种情况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與她的勞動關係吗,如不可以公司该如何处理?像这种未婚先孕的情况公司还没碰到过!请给建议为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