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造成损失的,无论交警部门任何认定责任,你都是没有赔偿义务的。
晚上开车,前方岔路口因为没明确的路标设置,再加上是晚上视线不好,当发现岔路是本能的打方向,于是造成车子翻下路基,但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和第3者财产损失,只是自身的车辆受损。
车辆只是买的交强险,现在交警想让我把车拿到指定的事故修理厂去维修,但我后来问过价钱后觉得太贵,于是想把车自己拿去找地方修理,于是刁难开始了,交警让我去他指定的修理厂先开个定损单,进行事故定损,然后再进行事故检车,最后还要对我进行事故处罚。
我现在想咨询的是,以这次事故在没造成任何第3人损失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该是怎么的一个正确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