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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与农民之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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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5716什么是编号?

书记与农民之间的交通事故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自己骑三轮摩托车要转弯时(本人正在左道上),看到前方和转弯的路口都没有车(属于正常行驶),本人正要转弯,突然一人骑两轮摩托车用很快的速度(至少七八十码)由后方从自己的车边擦过(对方属于违返交通规则,因他没有行在正道上,并且没有戴头盔,也没有驾驶证,而且他当时也是超速),后来是发现擦到了本人的车,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引来许多人围观,因为本人当时吓蒙了,看到有人报警了,自己就没有报。

当时本人并不知道是对方擦到自己的车了,就离开了现场。

几天后交警找到本人,录口供后将本人和本人的三轮车扣留在县交通局(告本人属于事故逃逸),并且要本人承担所有的责任。

请您帮我分析一下,这合法吗?因为对方是大队书记,而本人是一介农民,所以很多人都关注这事。

(这里是江西省东乡县珀干乡在线咨询)。

咨询者:fa438432江西
[咨询时间:2013-03-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罗时光律师
[地区:江西-九江市
手机:13879280146
积分:309
]
回答时间:2013-03-07 16:03
罗时光
对认定不服可以复议。
周辉律师
[地区:江西-抚州市
手机:18970400636
积分:1528
]
回答时间:2013-03-08 08:59
周辉
你好,可以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根据划分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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