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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爸爸得尿毒症,四十几岁,现需每年医药费四至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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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530什么是编号?

一个家庭爸爸得尿毒症,四十几岁,现需每年医药费四至五万元.

一个家庭爸爸得尿毒症,四十几岁,现需每年医药费四至五万元,儿子还小,现在读初中。

大女儿已经成家立业,现在每年收入10-20万元。大女儿已经成家立业,现在每年收入10-20万元爸爸现在没钱治病,亲戚家都借了,现在钱都花光了。

女儿还没出钱,请问现在这些费用女儿该不该出?在法律上面不出是不是可以?

补充说明:
大家叫女儿出,女儿硬是不出,该怎么办?如果把女儿告上法院,官司能打赢吗?
咨询者:newbossh...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11 14:23
郭军
你好!

女儿对父亲应当尽赡养义务,父亲病重,女儿有能力支付医药费应当支付。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0-07-12 10:21
于柱
成年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在能力范围内该承担医药费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07-12 12:02
李春珍
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要求其承担一部分。
刘明明律师
[地区:山东-临沂市
手机:13721996588
积分:396
]
回答时间:2010-07-12 15:45
刘明明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该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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