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爸爸得尿毒症,四十几岁,现需每年医药费四至五万元,儿子还小,现在读初中。
大女儿已经成家立业,现在每年收入10-20万元。大女儿已经成家立业,现在每年收入10-20万元爸爸现在没钱治病,亲戚家都借了,现在钱都花光了。
女儿还没出钱,请问现在这些费用女儿该不该出?在法律上面不出是不是可以?